鞍山市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及鞍山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方案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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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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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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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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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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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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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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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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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范围:鞍山市主城区(包含铁东区、立山区、铁西区、千山区)、台安县、海城市及岫岩县。
规划指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到2020年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到2020年至少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
重点编制内容:储气设施项目等。
编制期限: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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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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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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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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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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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方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宣传教育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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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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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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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及鞍山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方案采购最高限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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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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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资质要求: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
3.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4.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联合报价;
5.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只可以对该采购包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2.报总价(注明参数);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评审、定标原则
经竞争性谈判小组进行谈判比较,确定符合或高于采购文件各项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五、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鞍山市市政府313房间
联系人:朱赞霖 电话:5532510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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